当前位置:生活新闻网 >> 商业资讯 >> 文章正文

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严禁通过会议、讲座等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

发布于:2021-01-27 被浏览:4275次

根据吉林省新冠肺炎市预防控制肺炎疫情领导小组《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》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《关于加强对疫情期间以会议、授课等聚集方式开展营销活动监管的紧急通知》的要求,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醒并警告以下人员在疫情期间通过集会、讲座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:

疫情期间,严禁通过健康讲座、培训、召开会议、领奖、销售等方式组织线下营销活动。并提倡将商业活动转移到线上发展。请注意新冠肺炎防治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或公告。

严禁利用健康讲座、免费诊所、营销等形式对“老年人”等特定群体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,声称普通商品具有“保健”功能、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。并推广具有“保健”功能的产品。

严禁以“创业、就业”、“招聘介绍工作”、“连锁销售”、“直销”为名,欺骗、引诱、威胁学生、未成年人和群众参与传销等违法活动。

宾馆、饭店、居民楼、商店、活动室等场所在疫情期间要严格执行《工作通告》和《紧急通知》的要求,拒绝各类经营实体利用该场所组织开展群众性营销活动。
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 《广告法》 《产品质量法》 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 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查处虚假宣传、有奖不正当销售、非法广告、销售不合格产品、无证经营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。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聚众洗脑、发展会员下线等传销行为。

要求相关商业实体和公众监督通过会议、讲座等方式开展的营销活动。在疫情期间。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,请保留相关证据,拨打“12315”举报。

(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贾自凯)